校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信息公开工作,切实加强学校工作透明度,不断提升依法治校水平,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》及《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信息公开实施办法》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认识,高度重视公开工作
各单位要不断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,坚持“以公开为常态、不公开为例外”的原则全面推进信息公开。
各单位是信息公开的主体,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,各单位需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审核上传工作。
二、确保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发布全面、更新及时
学校信息公开网站(http://xxgk.upc.edu.cn/main.psp)是学校发布主动公开信息的官方平台,各单位需按照“业务谁主管、信息谁公开、内容谁审核”的原则,对照《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信息公开事项责任分工表》,对网站相关的内容进行更新、完善,并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,主动接受外部监督。
三、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
各单位要严格参照《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施办法》,建立健全本单位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。要明确审查职责,严格遵循“谁公开谁审查、谁审查谁负责、先审查后公开”和“一事一审”的原则,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、公开信息不涉密。
各单位每学期开展信息公开保密检查至少1次,查看是否存在违规公开涉密信息的情况,及时发现问题,堵塞漏洞。保密检查情况须填写《信息公开保密检查表》。本学期保密检查情况于6月30日前提交至行政楼1612办公室。
学校办公室
2022年4月21日
附件:
1.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信息公开责任分工表.xls
2.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施办法.pdf
3.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信息公开保密检查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