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24-09-26  作者:  浏览次数: 42

各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信息公开工作,切实提升依法治校水平,根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》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现就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压实工作责任

按照“谁公开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单位是信息公开的主体,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。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依法公开的观念,不断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。

二、明确责任清单,完善公开内容

按照教育部《关于公布〈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〉的通知》要求,学校制定《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信息公开事项责任清单》(以下简称清单)。各单位要以清单为底线,坚持“以公开为常态,不公开为例外”的原则,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,积极借助本单位的网站、官方微信、微博、宣传栏、会议等多种公开渠道,主动发布与社会公众、师生员工密切相关的信息,进一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。

三、聚焦依法依规,强化监督管理

各单位要严格依据《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实施办法》,明确审查职责,执行审查程序,按照“谁公开谁审查、谁审查谁负责、先审查后公开”和“一事一审”的原则,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、公开信息不涉密。各单位每学期开展信息公开保密检查至少1次,查看是否存在违规公开涉密信息的情况,及时发现问题,整改问题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)请各单位对照附件1《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信息公开事项网址链接》,逐条清查本单位所负责的相关事项,及时更新链接地址,确保所列网址准确、可打开、内容为最新。更新后的附件1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,发送至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箱xxgk@upc.edu.cn

2)为做好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,请各单位参考附件2《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(模板)》,及时编制本单位所负责的报告内容,报告内容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,发送至信息公开办公室邮箱xxgk@upc.edu.cn

3)各单位定期对本单位网站开展信息公开保密检查,对于网站中存在的已失效、过期信息,或内容不准确、涉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,要及时进行清理。保密检查情况须填写《信息公开保密检查表》(附件3)。《信息公开保密检查表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,报保密审查办公室(1612)备案。

上述相关材料,提交时限为20241010日。


附件1:中国石油大学(华东)信息公开事项网址链接.docx

附件2: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(模板).docx

附件3:信息公开保密检查表.doc

 

 

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

2024926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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